激励政策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弘扬正能量,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特殊贡献人员的良好氛围。决定对在施秉县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特殊贡献人员的子女,实施在县域内选择就读学校的激励政策。
1.烈士子女。需提供烈士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现役军人子女或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军人子女。需提供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盖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县级及以上党委或政府授予的英模或劳模子女。需提供英模或劳模荣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近三年受县级及以上党委或政府表扬或表彰的干部子女。需提供表扬或表彰证书与表扬或表彰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5.星级志愿者子女。需提供星级志愿者证书与评定文件的复印件和原件;
6.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子女。需提供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7.县投资促进局认定的招商引资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管理人员子女。需提供县投资促进局盖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8.规上企业法人代表子女。提供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盖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9.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近3年年度考核连续获得“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子女。需提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0.被评为县级及以上“道德模范”、“文明家庭”、“五好家庭”、“身边好人”子女。需提供荣誉证书与命名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特殊贡献人员子女在报名就读幼儿园、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中途从县外转入时享受一次择校就读的奖励政策。
施秉县教育和科技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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